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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統籌推進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實施方案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現將《吉林省統籌推進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此件公開發佈)

美國商標註冊

吉林省統籌推進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國發〔2015〕64號),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加快推進高等教育強省建設,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吉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 “發揮五個優勢、推進五項舉措、加快五大發展”的戰略部署,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以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為核心,以服務發展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快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專業(以下簡稱 “雙高”),促進高等教育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全面提升,為新一輪振興發展大陸商標申請提供關鍵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打造一流。根據國傢重大戰略部署、全面振興要求和我省高等教育發商標註冊費用展基礎,科學規劃高校類型結構和學科專業結構,著力打造一流隊伍、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加快走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

———堅持分類指導、內涵發展。對高校實行分類管理和分類指導,引導高校科學定位,明確發展目標,走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在各自領域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實現爭先晉位、跨越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全面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大力推進高校綜合改革,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充分激發辦學活力。

———堅持績效導向、動態調整。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目標管理,優化資源配置,突出建設實效,完善基於績效的動態調整機制,打破身份固化,形成有序競爭的發展格局。

(三)總體目標。

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化學、材料科學等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一批高校和學科專業進入國內高水平行列。各高校實現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全省高等教育綜合發展水平進入全國前列。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的功能充分發揮,成為知識發現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先進思想和優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養各類高素質優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撐國傢創新驅動發展、新一輪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到2020年,吉林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師范大學取得顯著成效。20所左右省屬高校進入國內同類高水平大學行列。高水平建設150個優勢特色學科、50個新興交叉學科和200個高水平專業(群),其中20個左右學科達到世界一流水平,50個左右學科進入國際權威機構排名前列或進入教育部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的前20%。全省高等教育綜合實力進入全國各省排名前10位左右,實現高等教育強省建設目標。

———到2030年,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持續推進,更多高校、學科專業進入高水平行列,建成一大台中抽化糞池批創新型高校,為發展驅動力實現根本轉換提供有力支撐。

———到本世紀中葉,形成全省高校競相發展、整體發展、持續發展的格局,為實現 “兩個一百年 ”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重要貢獻。

二、建設項目

(一)“雙一流 ”建設項目。

1.支持世界一流大學建設。將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支持兩校進入國傢 “雙一流 ”建設項目。推動兩校省部共建,提升綜合辦學實力。給予政策和經費支持,主要采取項目加績效的方式給予支持,並在科技創新、高教強省、人才開發、產學研引導等專項資金使用上給予傾斜。支持兩校對接國傢重大科技攻關項目、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國傢級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協同創新中心等平臺。支持兩校加快培育創新型領軍人才,在高端人才培育引進、創新團隊建設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

2.支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 “一流學科A類”建設計劃,重點支持達到或接近國際領先水平的學科,創新體制機制,匯聚優勢資源,提升核心競爭力,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學科。實施 “一流學科B類”建設計劃,重點支持達到或接近國內領先水平的學科,改善基礎條件,打造創新團隊,加快產出高端成果,建成一批具有競爭世界一流潛力的學科。

(二)高水平大學建設項目。

1.建設4所左右高水平應用研究型大學。全面推進應用研究型大學建設,加強科學研究、轉化應用與人才培養相結合,大力培養具有較強理論基礎、應用研究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復合型人才。支持4所左右學科建設基礎好、綜合辦學水平高的高校進入全國同類高校前列。

2.建設8所左右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積極發展應用型大學,重點培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轉化能力的應用型人才。重點支持8所左右在對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突顯地方和行業特色等方面成效顯著的高校,建設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在高校轉型發展中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

3.建設8所左右高水平職業技能型大學。促進高職高專院校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培養技術技能人才。重點支持8所左右在深化產教融合、服務振興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等方面成績突出的學校,建設高水平的職業技能型大學,力爭進入國傢高水平、國際化職業院校建設行列。

(三)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項目。

1.建設一批優勢特色學科。根據國傢和全省產業轉型升級需求和高等教育發展戰略佈局,劃建設150個優勢特色學科。實施 “優勢特色學科A類”建設計劃,推進50個左右學科進入教育部學位中心學科排名前20%。實施 “優勢特色學科B類”建設計劃,對接我省支柱、優勢、特色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重點建設100個左右支撐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強、特色鮮明的學科。

2.建設一批新興交叉學科(平臺)。圍繞轉型發展對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的要求,加快推進學科交叉與融合。實施 “新興交叉學科 ”建設計劃,引導高校面向重大需求和學術發展前沿,整合學科建設資源,推進協同創新,重點支持50個左右新興交叉學科(平臺)建設。

3.建設一批高水平專業(群)。圍繞人才需求結構變化,超前規劃專業建設,引導高校科學設置專業。實施高水平專業(群)建設計劃,支持高校提升改造傳統專業,通過產教融合開發新的專業,重點建設200個本科專業、50個高職高專專業(群),加快提升全省高校專業建設整體水平。

三、重點任務

(一)圍繞振興發展需求,全面優化結構佈局。實施長吉圖優質高等教育集成服務帶建設,打造一批創新型高校,形成開發開放動力源。遵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要求,整合資源,穩妥推進高校遷建工作,促進校區建設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產業園區建設相融合。根據長春新區國傢發展戰略規劃,支持新遷建高校在長春新區建設新校區,培育一批服務地方的 “落地型”高校。支持長春市、吉林市、遼源市等地建設以高等職業教育為龍頭的職教園區,形成一批與產業園區相融合的專業集群。在每個地區重點辦好一所應用型高校或高職院校,發揮區域發展支撐功能。(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各普通高校)

(二)培養引進高端人才,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組織實施 “長白山域外高端人才 ”引進工程、“長白山本土創新人才”支持工程、“長白山青年後備人才”培育工程,進一步加大高校人才培養、引進和青年後備人才開發工作力度。落實引進人才任職、社會保障、戶籍、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項目高校和學科專業開展人才體制機制差異化改革探索,自主確定高層次人才引進、優秀博士選聘計劃,自主確定職稱評聘、收入分配、科研獎勵等政策。在省校兩級開展優秀教學團隊、科研創新團隊建設,使一批團隊達到國傢級水平。建立師德師風建設和教師專業化發展長效機制,形成以創新領軍人才為引領、優秀教學團隊和科研創新團隊為核心、師資隊伍整體發展的格局。(牽頭部門: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編辦、各普通高校)

(三)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培養創新型人才。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培養具有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加強創新創業教育,支持和鼓勵高校開發開設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課程,引導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改革考試考核內容和方式,註重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深化產學研用協同育人機制改革,提升卓越人才培養質量。深入實施 “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實驗計劃”,厚植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加快推進學分制改革,實行校際間學分互認,為建立終身學習 “立交橋 ”奠定基礎。落實高校學科專業教學質量標準,建立導向正確、科學有效、簡明清晰的評價體系。(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普通高校)

(四)增強科技創新能力,促進成果落地轉化。加強高端平臺建設,支持高校對接國傢重大科學工程建設、重大科研項目,積極爭取國傢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落戶我省。積極參與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爭創國傢級協同創新中心。重點依托高校在長春建立 “雙創 ”示范基地,爭取進入國傢基地行列。鼓勵高校采用校地合作、產教合作、跨域合作等方式,建立創新成果轉化平臺。推進國傢級、省級大學科技園建設,提高層次水平和轉化能力。擴大產學研引導基金規模,實行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機制,引導高校科研成果就地轉化。實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高校智庫建設推進計劃,打造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 “吉林學派 ”。(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各普通高校)

(五)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激發高校辦學活力。深入推進 “放管服 ”改革,依法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建立教育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研究制定高校分類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和評價機制,推進高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基金獎勵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 “雙高 ”建設。鼓勵民辦高等教育創新發展,支持優質民辦高校創建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專業。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向 “雙高 ”建設高校動態傾斜。(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普通高校)

(六)完善現代大學制度,健全內部治理體系。建立健全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將全部辦學行為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落實高校黨委辦學治校主體責任,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術建設上的重要作用,完善教授治學機制。健全社會參與學校治理體制機制,發揮好理事會的職能和作用。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證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完善校院兩級治理,擴大院系辦學自主權。(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各普通高校)

(七)強化大學文化建設,傳承創新優秀文化。堅持用價值觀引領知識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靜心治學,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勤學、修德、明辨、篤實,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基本遵循,形成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深入研究、大力宣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我省優秀地域文化,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大力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讓追求卓越、崇尚質量成為高校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建設好高校博物館、校史館、圖書館、美術館等文化設施。(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各普通高校)

(八)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提升開放辦學水平。鼓勵高校與域外高水平教育機構、知名企業開展聯合辦學聯合培養,積極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擴大來我省高校留學規模,打造 “留學吉林”品牌。鼓勵非通用語種人才、國際組織人才、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培養,落實振興吉林急需人才海外培養項目。支持高校引進國際公認、有較高學術造詣的專傢和學者到我省任教或開展科研合作。鼓勵高校參與 “一帶一路 ”戰略項目、國際重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支持高校建設高水平國際聯合實驗室、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等。支持高校和國外院校合作建設孔子學院、孔子課堂。發揮高校在推動地方國際合作交流中的橋梁紐帶作用。(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外辦、各普通高校)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在完善分類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制定各類型 “雙高 ”建設項目申報條件,並組織和指導高校開展申報工作。各高校依據自身發展定位、建設基礎、優勢特色和申報條件要求等,科學編制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提出建設目標、任務和周期,明確改革舉措、資源配置、經費籌集和使用等安排,按程序申報。

(二)論證遴選。對 “雙高 ”建設項目進行競爭性遴選,聘請相關領域、台灣商標註冊行業、部門的知名專傢和負責人進行論證評審。部分項目可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組織實施。專傢評審結果由省教育廳報省政府備案。

(三)動態管理。項目建設實行五年周期制。建立績效評價機制,按年度績效確定下一年度支持力度,對項目建設中期考核較差的單位停止支持。每個建設周期進行一次立項單位調整。對項目建設執行不力,造成嚴重損失的,啟動問責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推動。加強黨對高校工作的領導,確保高校成為堅持黨的領導的堅強陣地。建立綜合推動機制,吉林省高等教育強省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要定期研究 “雙高 ”建設工作,解決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任務分工,各負其責,全面實施。省教育廳負責日常推進工作,確保任務落實。項目高校要明確建設主體責任,科學編制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落實工作任務。(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普通高校)

(二)強化引導激勵。“十三五 ”期間,將 “雙高 ”建設納入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統籌考慮,采用分類管理、績效考核、動態調整的方式引導建設。統籌相關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等資金,完善經費核撥方式,強化目標激勵,對 “雙高 ”建設給予重點支持。對部屬高校按省部共建協議給予支持,對省部共建的省屬高校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項目高校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擴大社會合作,多渠道籌集建設經費,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牽頭部門: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各普通高校)

(三)強化監督考評。制定 “雙高 ”建設考評辦法,將省直有關部門、各地和高校完成任務情況納入高等教育強省建設工作考評內容。省教育廳定期對 “雙高 ”建設進行督導檢查,把人才培養質量、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作為督導檢查的主要內容。積極組織開展同行評價、第三方評價,建立多元評價機制。定期公佈督導檢查和社會評價結果,將其作為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不力者實行問責。(牽頭部門: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各普通高校)

(四)強化制度保障。支持項目高校根據需要,適當增加高級專業技術職數;高級崗位已聘滿但確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可通過申請特設崗位方式引進,不受崗位總量、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鼓勵項目高校吸引行業企業、科研院所優秀專傢兼職。給予項目高校和學科專業帶頭人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在學位授權單位和授權點建設、學科專業建設、重點項目遴選等方面,向項目高校傾斜。(牽頭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各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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